《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党员发展量化管理办法》(试行)
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党员教育、发展、管理工作,健全完善大学生党员相关工作制度,遵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根据《中共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(试行)》相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遵循江苏省教育工委“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党员工作方针,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,提高党员发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,不断增强党的吸引力和号召力,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和培养,积极探索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,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,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长效机制。
二、工作原则
1. 公开透明原则:公正透明原则是我院学生党员发展量化管理的首要原则,应做到机会公正透明、过程公正透明、结果公正透明。
2.实事求是原则:依据本办法,科学、准确地考察申请入党人、积极分子的表现,考察学生创先争优情况,并做出全面、客观的评价。
3. 适度从严原则:吸收发展党员,关键要严把党员“入口关”,以更高的标准评价学生,以达到优中选优的目的,从而提高党员队伍的质量,保持党的先进性。
三、适用范围
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全体在校学生,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为预备党员与预备党员申请转为正式党员。
四、具体办法
根据《中共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(试行)》相关规定,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提出申请,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,班级主要干部及一般同学在内的5人评价小组,对递交申请的同学进行量化打分,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;院党建工作小组对评分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,并将汇总材料报送各支部书记;支部书记审核无误,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学院党总支审核。
五、具体评价指标
党员发展考核按照学校大学生党员“四个模范、三个一”的总要求,坚持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,定量为主,综合评价的指导思想,主要考察大学生党员在考察期或预备期内的思想政治状况、专业学习情况、创新创业情况、综合表现情况和群众认可情况等五个部分,并根据不同情况赋予不同分值,具体见附件。
六、结果运用
评价结果作为大学生党员教育、发展、管理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,特别是作为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标准,凡得分在当期发展对象平均得分以下且群众认可度不高的,本期不予发展或暂缓半年发展。
七、附则
1.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;
2.本办法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
附件: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党员发展量化评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