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部门、各同学:
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,使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更加公开透明,根据《南京工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现将本学期新增勤工助学岗位公开招聘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岗位设置
本次参加招聘的岗位为学校机关有关科室、图书馆、公寓自习室、公寓车库、公寓阅览室、公寓乒乓球室、宿舍整改速查队等。
二、招聘对象
招聘对象为我校2014级—2016级本科生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。
三、招聘程序
1、学生申请
应聘学生可登录http://zzw.njit.edu.cn/,在下载中心自行下载《南京工程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申请表),也可以届时在现场领取纸质表填写。每人需交一份申请表(申请表上需贴本人2寸照片),并如实填写。
2、招聘流程
招聘时间:4月19日(周三)下午12:30-14:30
招聘地点:北区综合楼一楼大厅
应聘学生于4月21日(周五)上午前将申请表的纸质稿交至班长处,由班长交至各学院(中心),各学院(中心)于4月21日(周五)下午前收齐纸质表并交至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行北219)。后期各用工部门将根据综合情况进行筛选和面试,决定是否录用。对于未录满部门,学生资助中心将根据申请学生所填报志愿,对未录用人员与未招满部门之间进行调剂安排。
3、公示与上岗
学工处将对拟录用学生进行资格审核,并将通过审核和面试的学生名单公示在学工处资助中心网站。无异议后,下学期资助中心和各用工部门将负责学生上岗培训工作。
四、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
1、本次招聘本着“扶困、自愿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进行,现场面试的学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做到文明、有序、安全。
2、应聘人员实行一人一岗制。 一经录用,无故不上岗者,取消一年上岗资格。已经在岗的学生也需要参加本次招聘。
3录用上岗以后,需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勤工助学,如因个人原因离职退出勤工助学工作时,需提前15天告知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同时要服从用工单位的安排,遵守劳动纪律、安全纪律和学习纪律,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学习时间。
4、因勤工助学岗位有限,本次未聘上人员将直接录入我院勤工助学信息库,用于学院今后勤工助学岗位安排。
5、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每周不得超过8小时,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。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按小时计酬,8元/小时。
南京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
2017年4月17日